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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钱了湘乡这些学生,每人可以领取

最新消息!

“雨露计划”

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又来了

全省统一补助标准

每人元/学期

8月31日前

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学生家庭

近日,记者从湖南省乡村振兴局获悉,根据《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湘财农〔〕10号)文件精神,要求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,继续向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(含监测对象,下同)安排“雨露计划”补助。

为确保过渡期内湖南帮扶政策的稳定性、连续性,经研究,决定年春季学期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实施“雨露计划”职业学历教育补助政策。

“雨露计划”补助标准?在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基础上,叠加给予助学补助,全省统一补助标准为:每生元/学期。哪些情况可以申领这项补助?就读中等职业学校(含普通中专、职业中专、成人中专、职业高中、技工院校,以下同)、高职高专院校、技师学院已注册普通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湖南省脱贫家庭子女。上述扶持对象在校就读期间(包括顶岗实习),其家庭均可享受助学补助。符合条件的受助对象无论在何地就读,其家庭均由户籍所在地乡村振兴部门审核发放助学补助,补助资金通过直补到户的发放方式直接拨付给学生家庭。注意!这些情况不可以申领辍学、休学和保留学籍学生不纳入扶持范围。8月31日前将补助资金发放到位各地迅速复核年秋季学期补助发放名单,严格审核把关,剔除今年春季学期休学、辍学、参军、服刑等类型学生,同时组织乡镇、村对系统内监测对象家庭就读职业学历教育学生资质进行摸底核查,确定职业学历教育拟补助对象;经乡镇人民政府公开公示7天无异议后,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汇总名单并审定;经财政部门通过学生家庭明白卡发放年春季学期补助资金,今年春季学期补助各地需在8月31日前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学生家庭。秋季学期“雨露计划”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发放要求将另行通知。

来源:红网

湘乡佰事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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